我市出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移送工作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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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有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移送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我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查处移送衔接工作。近日,我局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移送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8〕70号)。 《实施意见》从案件的调查、移交、侦办、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审判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和协调配合,并对相关文书样本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将指导全市各地进一步强化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行为的打击和震慑,架设起恶意欠薪行为高压线,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